標題: 黃毓民44萬還社民連 [打印本頁]


廉署介入調查選舉申報【明報專訊】廉政公署前日主動到社民連總部,取走去年補選帳目單據副本,估計與社民連退黨議員黃毓民和陳偉業的選舉開支風波有關。黃毓民昨日即時出招「撲火」,一方面委託律師去信選舉事務處,指其助理早前錯把未簽署核實的申報書提交處方,要求取回;另一方面透過律師向社民連歸還44萬元,當中20萬元屬會址基金借出的款項。

向選舉處索回申報書黃毓民今年1月17日向選舉事務處呈交一份選舉申報更新資料,把「1000元以上捐款」由原來的18萬元更改為78萬元,但有關申報未經黃毓民簽署作實,亦沒有解釋原因。後來被傳媒揭發,質疑黃毓民遞交錯誤資料,有可能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事件惹來廉署主動介入調查,前日到社民連總部搜查證據。捲入事件中的黃毓民昨日突然委託律師去信選舉事務處,指事件純粹因為其助理錯誤向處方提交一份未經簽署核實的草稿,促請選舉事務處盡快歸還出錯的申報書,以更正錯誤。

選舉處﹕按照法例處理選舉事務處稱,已收到黃毓民的律師信,現正考慮信中提出的事宜,強調處方會按照法例處理選舉申報書。

而社民連主席陶君行一直堅稱,補選期間曾動用會址基金作為補選資助,黃毓民、陳偉業和梁國雄各得20萬元,有關款項要在取得政府選舉資助後歸還。不過,後來有人聲稱60萬元是「捐獻」,毋須歸還。直至昨日,陶君行證實收到黃毓民律師轉交的一張44萬元支票,當中20萬元是歸還給會址基金,至於多出的24萬元,他估計對方是想歸還其他選舉資助項目的部分開支。黃毓民接受本報查詢時稱,一切已交由律師處理,不作回應。

另一涉事議員陳偉業被指「捐款收據」申報表中,有一筆70萬元現金捐款,由社民連捐出。有報道指黨核心人士質疑,該黨根本沒有「財力」捐贈巨款。

陳偉業昨日回應稱,該筆款項只是社民連在選舉廣告和活動中提供的代支金額,合共約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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