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內地八部門:適時讓境外企業發行人幣股票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了由發改委、商務部、外交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等八個部門提出的《關於加快培育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該《意見》提出,要研究制定境外企業到境內發行人民幣股票的制度規則,認真做好相關技術準備,適時啓動境外企業到境內發行人民幣股票試點。

此外,《意見》還要求研究推動境外機構參與上海黃金交易所的交易;並推進人民幣對新興市場貨幣在雙方銀行間外匯市場掛牌交易;適度加快金融市場開放,擴大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境外主體範圍,研究允許符合條件的國際金融組織、境外貨幣當局和金融機構將持有的人民幣投資在我國金融市場。


另一方面,還要擴大人民幣對外使用。積極穩妥推進資本帳戶開放,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專案可兌換。推進對外貿易、跨境投融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等以人民幣計價和結算,保障跨境人民幣結算、清算渠道暢通便利。進一步與有關國家開展雙邊本幣互換,支援有意願的經濟體將人民幣作為儲備貨幣,逐步增強人民幣的國際儲備功能;並推進中資金融機構在境外開辦人民幣業務和人民幣金融資產境外發行。


《意見》呼籲,積極參與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推動國際儲備貨幣多元化,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準則修訂和國際金融機構標準制定。

http://news.sina.com.hk/news/51/1/1/26805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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