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星高官受三女強人「性賄賂」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素來標榜「高薪養廉」的新加坡最近發生罕見的公務員貪污案,涉案高官之一民防部隊前總監林新邦,於周三被控在一年半內向三名商界女強人索取「性賄賂」,包括大玩「車震」、到巴黎偷歡等,作為向她們輸送政府部門商業利益的條件。網友認為案情腥羶、戲劇化,足以拍成電影。

林新邦周三被控十項「性貪污」罪名後,獲法官同意繼續以一萬坡元(約六萬一千港元)保釋,其護照也須繼續由貪污調查局保管,案件於七月五日再進行審前會議。至於涉案的三名商界女強人,當局尚未作出控告。


今年一月,當地傳媒大事報道五十二歲的林新邦涉貪停職,以及四十五歲中央肅毒局前局長黃文藝被貪污調查局傳召問話,由於兩人捲入近年最大宗高官貪污案,當時已掀起軒然大波。


據控狀內容,涉及林新邦「性貪污」案的三名女高層分別為Nimrod工程公司總經理彭楚梅、Singapore Radiation Centre部門主管李偉雲、國家電腦系統公司(NCS)業務發展經理吳卓梅,三名女子所屬的公司均是民防供應商。

http://news.sina.com.hk/news/14/1/1/2685376/1.html

新加坡都有公務員貪污,証明高薪未必可以養廉{:laugh:}



上谕:贪污受贿者,一经查实,着刑部办理,斩立决,行连坐法。

高薪養廉不包括高性養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