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英國法律趣聞與對策 [打印本頁]


英國的法律由於屬於英美法系、判例法,很少修改,有些法律根本就不修改,以至貽笑大方。

根據1313年制定的一項法律規定,任何人都不得披著盔甲進入英國議會大廳,而這一法律沿用至今。
對策:無。事實上現在很難買到盔甲,也沒有人會故意披著盔甲上街。

直到今天,約克市仍允許用弓箭射殺蘇格蘭人,一周中只有星期天例外――你總得讓蘇格蘭人能有一天自由自在地喝啤酒吧?
對策:殺人有罪,因此即便約克市允許用弓箭射殺蘇格蘭人,該國在刑事上仍禁止非正當殺人。

在倫敦,目前繼續有效的一項法律規定,爲了不驚擾四鄰,男人不得在晚上21:00以後打罵老婆。
對策:暴力有罪。

出租車司機可以靠著汽車小便,唯一的要求是只能站在後輪邊,並把右手放在輪胎上。
對策:如果當地有相關的衛生條例,那麼小便者仍有可能被判罰。

英國法律規定,如果男子在大庭廣衆之中發誓並做到一年之內不與妻子吵架,他就可以從國庫裏領到一隻火腿。
對策:無。所以男人們請忍耐一下,一年後請去國庫領火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