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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鄒早前申請撤銷公訴書被拒。案件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開審,何俊仁在庭上表示認罪,支聯會一方、李卓人及鄒幸彤表示不認罪。在何承認案情後,法官宣判其罪名成立,其求情及判刑將在審訊後處理。
本案4名被告依次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6歲,工會幹事)、何俊仁(71歲,律師)及鄒幸彤(40歲,大律師)。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橫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
何的承認事實指,自成立以來,支聯會的「五大綱領」之一為結束一黨專政;而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憲制下的領導為國家的憲法所確立的,並不存在合法手段結束一黨專政。何聯同李及鄒,作為支聯會的高層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繼續舉行不同活動,包括六四晚會、遊行等以鼓吹支聯會的主張,煽動他人參與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達至非法目標即結束中國一黨專政。
負責主審本案的3名法官當中,李運騰及陳仲衡法官均為泛民初選案的主審法官,李同時亦是壹傳媒黎智英涉違反國安法案件的主審法官之一。
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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