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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巴黎氣候變化大會在當地時間周六中午提交了氣候協議最終草案,這份草案將成為本周各國部長級官員進一步磋商的基礎。下一階段的談判料更加難巨,各國力求在本周五或之前達成全面協議。根據草案,各方仍存在多點分歧,包括如何在協議各要素中落實「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在二○二○年後如何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等。
來自一百九十五個國家的談判代表昨日提出氣候協議最終草案。從草案內容看,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成果將由一份「核心協議」和一些「大會決議」組成。巴黎氣候協議將包括各國在二○二○年後應對氣候變化行動的相關原則、框架和規則;而大會決議則包括落實相關協議的一些細節安排。這份協議草案共二十一頁,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技術發展與轉讓、能力建設、透明度等二十六個大條目。與年初在瑞士日內瓦形成的近一百頁談判案文相比,這份草案的整體結構和語言更加清晰、不同議題的選項更加明確。
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說,經過長時間努力,各國最終形成這樣一份草案是可喜的,但目前還有若干分歧需要彌合。這份草案為本周各國部長級官員磋商提供了堅實基礎,其中的分歧需要各方繼續共同努力,盡快尋找解決方案。目前,各方的主要分歧包括如何在協議各要素中落實「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發達國家在二○二○年後如何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等。在減排行動長期目標、各國自主行動計畫提交周期、盤點機制等細節安排上,各方也有不同立場。
蘇偉稱氣候大會達成的任何協議,應是整套協議條文由頭都尾都有約束力的,不能斷章取義,因為那是國際條約的規則。不過這與美國的立場不同,美國贊同部分協議有約束力,但不接受須為溫室氣體排放設限的條文。巴黎氣候變化大會預計本月十一日(周五)閉幕。法國外長、大會主席法比尤斯表示,希望在十一日按時達成一項新的全球氣候協議。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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