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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香港女子為了二萬港元報酬,偷運約八公斤毒品可卡因赴台灣,卻在桃園機場「斷正」遭查獲,將面臨死刑或無期徒刑的最高刑罰。案件是台灣航警局歷來破獲的最大宗可卡因走私案,毒品市值折合約二千六百萬港元,當地估計足以供四十多萬人吸食。涉案港女被捕初時,訛稱以為所攜帶的只是石頭,後來才承認自己因有經濟壓力,於是收錢帶毒。她在接受調查後被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當地警方現正同時追查其他涉案人士。
藏行李夾層 辯稱以為是石頭
這宗台灣航警局歷來破獲最大宗的可卡因走私案,是於前日破獲。航警局安檢大隊表示,本月初接獲情報,指有毒販將從巴西經由杜拜轉運毒品到台灣,直至本月八日,安檢大隊掌握情報,指一名可疑的李姓香港女子,會從巴西經由杜拜,乘坐阿聯酋航空的航班在前日下午四時半抵台,海關人員隨即在廿七歲李姓女子通關時把她攔查,結果在她的行李夾層中,搜出三塊用黑色膠袋及膠紙綑綁的物品,經毒品試劑測試確認為可卡因。
認吸食大麻 失業三個月財困
當地海關指出,該批毒品重八點零五公斤,經過稀釋後市價將近一億元新台幣,折合約二千六百萬港元,估計可供四十多萬人吸食。涉案港女在接受偵訊時,一度泣訴稱不知自己所攜帶的是毒品,以為是石頭,又稱是到台灣找女性朋友,但由於台警已掌握了涉案港女的犯案過程,又鎖定了她及她的朋友,她後來才始改口承認自己有吸食大麻,因為失業三個多月,有經濟壓力,於是透過朋友介紹,在巴西取得該批毒品,以二萬港元的報酬將毒品帶到台灣,又稱原定入住指定酒店後,會有人跟她聯絡取貨。
李姓港女在接受調查後,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在台灣,可卡因被列為一級毒品,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或販賣第一級毒品,可被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需被判罰新台幣二千萬元以下的罰款。而意圖販賣而持有一級毒品者,可被判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判新台幣七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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