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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咎小巴衝燈 警:無法證明誰人闖禍【明報專訊】「我間舖給消防車撞散晒……但政府一個仙也不賠,這不是欺人太甚嗎?」一輛消防泵車於2009年9月在深水埗趕往執勤時,因與小巴相撞致失控衝入一間茶餐廳,掃毁鐵閘及家俬,令東主林太及其丈夫無辜損失14萬元。警方的調查未能證明是哪個司機肇禍,代表政府的律政司事後卻綜合各方口供,把意外責任歸咎意外中身亡的小巴司機身上,拒向餐廳賠償,要求店主若有不滿,可訴諸法律程序。
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律政司在車禍中同時負責檢控及判斷是否賠償,有利益衝突之嫌,對店東不公平。
林太與丈夫在深水埗元州街經營豪城茶餐廳多年,未料2009年9月14日餐廳飛來橫禍。當天凌晨4時許,一輛消防泵車接報青山道有火警,遂一邊響號一邊沿元洲街北行趕往現場,駛至與九江街交界路口時,一輛由九江街右轉駛出的空載小巴猛撞消防車。由於衝力太猛,消防車失控剷上行人路,衝向豪城茶餐廳,撞毁鐵閘、假天花及家俬等。餐廳無人受傷,但消防車上5人受傷,警方當時懷疑消防車或小巴其中一方衝燈導致意外,小巴司機意外後更傷重死亡。
林太事後用了14萬元裝修,其間暫停營業兩周損失10多萬營業額,一度要借錢周轉,未料噩夢由此開始。林太指消防處及律政司拖了1年也未承擔責任,餐廳商舖保險賠償額卻又偏低(見另稿),傍徨無計。她向特首辦投訴後,律政司終於在去年11月回信,但信中卻堅持一毛錢也不賠。
律政司在信中稱,據警方調查懷疑是次意外與某一方車輛衝燈有關。綜合車上人員及途人證供,當時衝紅燈的是小巴,意外與消防車無關,故律政司「有理由相信上述意外全因當時駕駛KY4654的小巴司機的疏忽所致」,因此政府拒作賠償,只建議林氏夫婦向小巴車主索償。
訟費20萬 東主憂「倒蝕」林太對此回應感憤怒及進退兩難,因她質疑小巴司機已死,當局怎能單靠消防員口供便相信消防車沒衝燈?但她和一名任大律師的朋友雖質疑律政司做法不公平,均未敢輕言興訟追賠償,因擔心案件若在區域法院審理,單是律師費隨時逾20萬元,超過約10萬元的索償額,若案件敗訴更會「倒蝕」。
本報向警方查詢,警方強調「調查所得無法證明是因為哪位司機衝燈而導致交通意外」,警方又證實曾就此意外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
大律師及保險界議員陳健波均質疑,律政司既有份決定是否就意外起訴,又同時擔當消防處代表拒向餐廳賠償,有雙重身分及利益衝突之嫌。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亦指出,若難確認哪方衝燈,那麼政府沒理由不須賠償,羅少雄及湯家驊均建議餐廳東主興訟追討應得賠償。
律政司否認涉利益衝突律政司回應時否認自己有雙重身分或利益衝突,至於拒向茶餐廳賠償,是因為考慮過警方調查及其他證供後認為,意外與消防車無關。但律政司發言人指,林氏可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若缺經濟能力,則可考慮申請法援作民事索償。
明報記者 陳志偉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13143/1.html
官字兩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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