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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女同學社、香港人權監察
W一案終極審判不單確認男轉女易性同志的結婚權,還把婚姻與宗教、生育及中華傳統完全割裂。包致金大法官甚至明確指出:不承認W結婚權,就是否定W的人性(Humanity)。其實最重要的是,在判詞中,首席大法官馬道立及李義大法官列明兩個亮眼的原則:(1)只有當弱勢社群的權利受尊重,公義才彰顯;在處理涉及人類尊嚴自由的案件時,社會共識或大多數人意見根本無須理會。(2)法庭在保障弱勢少數時,不應把創新法律的責任,推卸給立法會,反而應義不容辭,當仁不讓。這破天荒的判決是否已間接承認同性婚姻?我們需要討論民事結合法嗎?W一案對香港以後反歧視法律發展會帶來甚麼啟迪?法律與判決又能否改變社会風氣及態度?是次研討會正正希望集思廣益,為上述疑問建構思考角度;甚至提出更多正面建設性反省。
日期:2013年6月1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
地點:香港銅鑼灣堅拿道西 15 號永德大廈閣樓,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講者(依姓氏筆劃排序):
小強 (跨性別資源中心代表)
小曹 (女同學社執行幹事)
莊耀洸 (律師、香港人權監察副主席、香港教育學院專任導師)
陳志全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
梁慧敏 (大律師)
溫文灝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趙文宗 (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主任)
潘宇軒 (前中學通識科教師、中大性別研究碩士(教育))
主持:
張銳輝 (教協教研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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