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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報專訊】【記者陳紹恒、戴碧怡報道】衞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獲一年全薪假做實習大律師引來輿論嘩然,原來在「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年代,由林秉恩出任衞生署署長時,早有派員讀法律的前科。自二○一○年起,衞生署安排三名員工修讀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的刑事司法課程,為期四年,並獲全額學費資助,估計總開支達五十萬元。衞生署則辯稱,三人的工作均涉及執法和檢控。有立法會議員對衞生署特別熱衷於「供人學法律」表示質疑,認為邀請法律專家設計與日常職務相關的短期課程,遠比資助員工修讀學位,更能善用公帑,促請政府交代有關做法是否符合一般公務員培訓原則。
《太陽報》及《東方日報》早前揭發原任衞生防護中心緊急應變及資訊處主任的蔡美儀獲批一年全薪假期進行大律師實習,涉及薪酬近一百六十萬元。經再三查詢,衞生署披露尚有三名員工正修讀由港大社會學系所辦的刑事司法學士課程,包括一名藥劑師及兩名科學主任,進修年期由二○一○年至二○一四年,學費獲署方資助。由於課程屬兼讀形式,三人毋須放取任何有薪或無薪假期。該署發言人強調,三名員工的工作均涉及規管、執法和協助檢控等。根據港大社會學系網頁介紹,該課程一般修讀四年,最長不超過六年,每年學費四萬二千元。以衞生署三名員工修讀四年計算,總學費為五十萬四千元。
衞生署藥劑師主要在藥物辦公室服務,負責巡查藥物製造商、批發商及零售商等,亦處理藥物註冊事宜。科學主任的職務分屬二十多個不同範疇,如病毒學、微生物學、初生嬰兒化驗、中藥鑑別、醫療儀器等。以負責中醫藥的科學主任為例,需負責就中藥事故展開調查、檢控無牌中醫等。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認為,衞生署接二連三被指安排員工修讀法律課程,令公眾質疑該署本末倒置。他指,三人修讀的不是法律學位,質疑課程內容與該署執法工作的關係,「可能有大半(課程)都唔關事」。他強調不反對公務員進修,但公帑必須用得其所,認為署方邀請法律學者舉辦短期課程,更能針對部門工作需要。議員葉建源亦促請署方具體交代事件,獲資助的課程內容與員工哪些工作相關。
凸顯培訓標準不一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指,衞生署藥劑師肩負大量文書及行政工作,若發現違規個案例如藥房非法賣藥,需起草檢控書交律政司審閱。他批評這種做法令藥劑師無法專注於本身專業,亦嚴重拖慢巡查效率,認為較合理做法是加派法律專業人員分擔檢控工作,而不是派藥劑師報讀法律課程。崔俊明又指出,今次事件更凸顯當局安排員工培訓欠缺統一的標準,「點解呢三位員工就純粹讀法律課程,之前嗰位助理署長就要考律師牌?」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0130619/-4-29967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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