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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薄熙來人代資格終止囚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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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27 07:44: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律師:十八大後受審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確認,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終止,這意味着被中紀委「雙開」(開除黨籍、公職)後,再被褫奪刑事豁免權,面臨司法審判。消息指,11月1日召開的十七屆七中全會,將追認政治局對薄熙來的處理並最終定性,但案件會於十八大後才開庭。

新華社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告:「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薄熙來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薄熙來的代表資格終止。」有份參與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說,按照人大程序,只要地方人大常委會取消薄熙來的人大資格,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會照過,如果有人認為重慶的處理有問題,就應從重慶那邊開始去跟進這件事。


范太:人大常委按程序跟進

9月28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通過中紀委對薄熙來的調查報告,決定對薄「雙開」,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新華社當時公布薄所涉罪名包括:濫用職權、巨額受賄、用人失察、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性關係等,另有部分犯罪線索仍在調查。當晚,重慶市人大常委會即表決通過,終止薄熙來的人大代表資格。

據稱是薄熙來岳母范承秀為薄聘請的北京律師李肖霖向美國《華爾街日報》說,還未能與薄見面,也不知道庭審何時進行,但相信不會在11月8日開幕的十八大之前開審,因為時間太緊。李說,這宗案件不應該被作為政治案件來處理。他又認為薄現在被關在秦城監獄。另一名盛傳會為薄辯護的律師沈志耕,則否認受聘傳聞。


分析指中央避急審薄案

分析人士說,中央希望謹慎處理薄案,避免在領導人換屆之際顯得急於開審薄熙來,重新引發公眾對這一醜聞的關注。內地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若決定開庭,最遲應在開庭10日以前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新華社近年在涉及高官審判的報道上,通常在法院送出起訴書時,宣布即將開審的消息。

薄熙來在3月15日被免去重慶市委書記職務,4月10日被免政治局委員職務,由中紀委立案調查。不少分析認為,薄熙來至少面臨濫用職權、受賄罪司法起訴,刑期可能比前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的16年、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18年更長。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027/-162-2808606/1.html

最終結果是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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