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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居權案委大狀助雙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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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15 14:55: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大律師會遭律政司冷待

【明報專訊】外傭居港權案終審月底上演,終院將決定應否按律政司建議提請釋法。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指因案件裁決涉及本港雙非兒童利益,而雙非兒童並非與訟方,敦促律政司盡快委派獨立大律師代為陳述立場。律政司未有直接回應,僅強調終院若認為有需要,律政司將會協助。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對律政司做法表示失望。


公會指外傭案涉雙非童利益

律政司昨回應,認為聆訊將至,不宜詳細討論,但強調政府與律政司長明白自身責任,致力維護法治及公眾利益,而終院若有需要,律政司將協助。

案件於本月26至28日聆訊。律政司早前建議終院要求人大常委,就《基本法》有關居港權條文釋法,終院一旦「開綠燈」,釋法結果將牽連「雙非」兒童居港命運。


律政司:終院認為有需要會協助

大律師公會關注,「中國內地非香港居民的香港所生子女」並非與訟方,未能在上訴時闡明立場,保障自身權益,遂敦促律政司採取「適當及必要行動」,向終院申請委任獨立大律師,為「雙非」陳述立場。聲明又指律政司「擔當崇高、獨特及極為重要的角色」,雖身為本案答辯方,仍有責任守護社會公義和公眾利益,明言聆訊日期迫在眉睫,應從速行動。

郭榮鏗表示,今年1月17日去信律政司長袁國強,提出雙非兒童有權加入訴訟,律政司須通知及協助雙非兒童參與外傭居權案聆訊。袁國強稍後回覆,政府無責任亦無意通知或協助雙非兒童加入訴訟。郭批評袁的回應未克盡捍衛法治和公義的責任。


袁國強:政府無責任無意協助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訴訟以外的群體若受判決影響,皆應在聆訊中陳辭,「與訟雙方可要求『法庭之友』代為陳辭,甚至法庭亦可能主動考慮」。距開審不足兩周,本案會否因加入代表「雙非」的第三方而押後,湯認為視乎法庭如何處理。法庭可能在開審前已批准委託大律師代表雙非童,或拒絕呈請釋法,便毋須加入第三方。即使在開審日才處理加入第三方的申請並批准,湯估計不會押後太久:「本案涉及爭議不算複雜,圍繞有關居港權的《基本法》條文,及過去人大釋法的決定,文件不多。」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亦認同公會立場,指釋法結果可能有追溯力,影響十多萬雙非的居港權,應考慮他們的意見,並應押後案件,讓各方大律師準備理據。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蔡耀昌透露,有雙非童的父母表示關注案件影響子女權益,會方曾向義務大律師反映情况。蔡贊同大律師公會立場,認為律政司主動建議釋法,為保公平應主動為雙非童安排大律師,保障其利益。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15/-3-2895511/1.html

點降雙非童唔申請法援?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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