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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聚焦] 流動人口可望落戶工作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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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8 12:19:5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地公安部將建立實施居住證制度,使長期在城市並連續居住、參加社會保險的流動人口公平公正有序落戶。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常住人口,「為人們自由遷徙、安居樂業創造公平的制度環境」。

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在全國政協召開的「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質量」提案辦理協商會上回應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推進城鎮化涉及的戶籍制度改革問題時表示,公安部正著手多項工作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步伐。

其中包括,推動中等城市進一步降低落戶門檻,有序放開落戶限制;小城市和小城鎮放開落戶限制;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進一步完善落戶政策,合理控制規模。通過建立實施居住證制度,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連續居住年限、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等為主要指標,按照總量控制、公平公正、有序辦理的原則,為長期在所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公民打通落戶政策通道。

據悉,公安部還將配合有關部門推進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關的土地管理、社會保障、教育管理、醫療衛生等重點領域改革,積極參與國務院《城鎮化發展規劃》的制定,並將按城鎮化的總體規劃安排,配套制定戶籍制度改革規劃和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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