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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假離婚:北京單身者限購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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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3-31 09:55:1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北京落實「國五條」(國務院調控樓市5措施)的地方細則終於出台,由明日起京籍單身人士限購一套房。

北京市政府30日發布「落實國務院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該《通知》從承擔穩定房價責任、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增加普通商品房及用地供應、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強化市場監管、推進長效機制等七個方面,提出了19條具體措施。

《通知》明確了今年房價控制目標,全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與2012年相比,要總體上保持穩定。在此基礎上,並進一步促進住房回歸居住屬性,《通知》還將短期調控和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明確指出要進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價格,逐步將其納入限價房序列管理。

為解決自住型、改善型的需求,今後北京一方面要增加「限房價、競地價」地皮的供應,另一方面正在開發建設適合自住、改善需求的商品房專案,在政府提供相應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降低房價,提前鎖定商品房上市銷售價格。對於此類住房的上市年限和收益將進行限制。

《通知》要求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限購措施。自3月31日起,北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北京未擁有住房的,限購一套住房;對已經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北京市向其出售住房。據稱因為擔心國五條實施後無法購買二套房,北京與上海部分地區出現離婚潮,以求單身獲得更多稅務豁免。因此北京國五條設法抑制了這一情況。

從3月31日起,對個人轉讓住房按規定應徵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徵管、房屋登記等資訊系統,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嚴格按照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徵;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按照核定徵收方式計徵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是1%,按照交易額全額的1%徵稅。

為支援和保護自主、改善型需求,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繼續執行免徵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通知》還提出,要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對不如實申報、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家庭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且5年內不得在北京市購房,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房地產市場監管方面,《通知》要求加強商品房銷售管理,提高商品房預售許可門檻,對報價明顯高於專案前期成交價格和周邊在售專案價格,且不接受指導的商品房專案,可暫時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書,或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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