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08|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兩岸新聞] 馬英九親信涉貪囚七年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5-1 18:36: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動搖馬英九政府清廉威信的台灣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台北法院昨天一審宣判,林益世被判處七年四個月,其餘涉案家人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判刑比預料中輕。


林益世被控四大罪名:違背職務收賄罪、藏匿貪污所得罪、職務上行為收賄罪,及財產來源不明罪。起訴書指控林在立委、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向環保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新台幣六千三百萬元(約一千六百萬港元),並索賄八千三百萬元新台幣(約二千多萬港元)未遂。檢方用「豺狼當道」來形容林益世的索賄惡行,求處無期徒刑。


同案被告還包括協助藏匿賄款的林妻彭愛佳 (中視前主播)、林母沈若蘭,以及他的兩個舅舅沈煥璋、沈煥瑤。


不過法院昨天一審宣判,只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林益世七年四個月徒刑,褫奪公權五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一千五百八十萬元(約三百九十萬港元)。其餘涉案家人,均獲判無罪。


對於判決,有當地法律界人士表示意外。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說,檢方至今仍主張林益世是「貪瀆」犯行,待收受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四十四歲的林益世,曾連任四屆立委,一路獲國民黨主席馬英九長期提拔,被稱為「馬系大將」,歷任國民黨副主席、國民黨青年團總團長、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等多項要職。去年競選立委連任失敗後,接任行政院秘書長。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01/-163-2957696/1.html

原因係自己友?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5-9 16:27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