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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公安:手淫服務須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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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6-28 07:39: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昨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申「提供手淫服務不算賣淫」,但指這種服務「明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應由警方查處。北京公安稱,像「打飛機」、「胸推」等均屬色情服務,在多年執法中均認定為賣淫嫖娼。深圳警方也表態,手淫服務也以金錢財物為主要目的,將按賣淫嫖娼以治安拘留處罰。

http://news.mingpao.com/20130628/ccc1.htm

公安可以行政拘留15日.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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