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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夢熊案] 廉署棄向商台索劉夢熊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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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9-12 23:49:3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廉政公署調查東方明珠石油前副主席劉夢熊,早前入稟要求商業電台及《陽光時務週刊》交出本年1月訪問劉的聲帶和筆記。高院昨首度聆訊,廉署接納商台的網上聲帶為足本錄音,撤回申請,但繼續要求《陽光》公開資料。法官批准《陽光》查閱廉署的誓章,再作抗辯。


代表商台的大律師錢孝良指出,本周二存入誓章,表明網上版本並無刪剪。快將退休的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昨代表廉署,表示同意商台立場,撤回申請,獲法官區慶祥批准。商台回應稱會繼續捍衛新聞自由。


官:廉署質疑聲帶被刪無理據

薛偉成昨多番強調,申請索取商台訪問的原聲帶及《陽光》記者的訪問筆記,是用作核實廣播及刊登的資料。他稱不能單靠網上下載廣播聲帶及摘錄周刊報道,作為刑事調查案的證據,「不是為了找出消息來源,而是確保資料真實,準確反映事實」。但區官質疑,廉署誓章沒提出為何質疑網上聲帶被刪改,廉署必須證明申請有理據,不能單憑猜測而要求法庭頒令,「法庭須衡量資料是否與調查有關、有重要價值,並與公眾利益相符」,並提及調查關於劉夢熊。


續索《陽光》訪問筆記

代表《陽光》的大律師李祖詒要求查閱廉署為了今次申請存檔的誓章,好讓《陽光》草擬誓章回應。他表示早前曾要求查閱,但廉署一方指誓章內容涉及未完結的調查,以公眾利益為由拒絕披露。他形容《陽光》欲辯無從,「猶如蒙着眼攻擊對手」。


薛偉成回應指誓章提及調查性質、進度及現有資料,擔心公開誓章會落入他人手中,影響調查。但區官評估誓章資料,下令律政司讓《陽光》公開誓章,但應律政司要求刪去其中4段。案件下月3日再訊。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昨亦到庭聽審,表示記協曾考慮加入訴訟,但索取法律意見後作罷,已草擬意見書交予商台和《陽光》。


【案件編號:HCMP1902-3/2013】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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