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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魔童司法覆核挑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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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7 07:19: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王維基去年尾宣布發展流動電視服務,預計七月可播放.jpg
王維基去年尾宣布發展流動電視服務,預計七月可播放(圖片來源:晴報)


理據.jpg 港視就不獲發免費牌照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府將發牌數目突然設限,違反港視一直認為可獲發牌的合理期望,並指特首會同行會沒採納廣管局發出三個牌照建議,要求法庭撤銷行會決定及重新作考慮發牌。

港視發言人表示,政府「三揀二」的決定與既定的廣播政策不符,提出司法覆核申請,繼續追求公義,要求政府發牌,保障員工、股東及大眾的利益。

申請人為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入稟狀指,零九年十至十二月間,港視主席王維基與政府高層就申請免費電視牌照會面及討論,港視被鼓勵申請免費牌照,並於同年十二月底提出申請。

入稟狀指,據過往電視發牌政策,發牌不設上限。港視於二零一一年中,從傳媒報道得知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現稱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發出三個免費電視牌照,港視遂開始投資。


發牌上限改完又改 質疑有隱瞞

去年三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網頁仍列明「發牌無上限」,惟至去年十月局方公布發牌結果後,網頁刪除以上說法,後再加回所刪除句子。港視質疑局方改變政策,不但沒作解釋,期間又刪除說法,質疑當中是否涉及隱瞞。港視自零九年底提出申請後,多次去信局方查詢發牌決定時間,港視指期間政府曾表示發牌不設上限。直至去年五月中,局方書面回覆指,特首會同行會或不會批出三個免費電視牌照。

入稟狀指,關於發牌數目設限屬首次披露,惟行會沒有作具體解釋,亦沒有就港視查詢延誤處理發牌事宜作解釋,嚴重破壞公平及公正原則。直至同年十月中,局方宣布發出兩個免費電視牌照,並拒絕港視申請,港視的合理期望已被嚴重打擊。

港視認為政府可以合法改變政策,惟是次政府是否合法改變政策,應交由法庭決定。港視認為行會應解釋發牌決定原因,並且或須於法庭作證。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法覆核許可申請。獲政府原則上發牌、電訊盈科旗下的香港電視娛樂對事件表示不予置評;而有線電視旗下的奇妙電視至本報截稿前則未有回覆。


中移動調查 王維基:無關港視

中移動通信集團周日(五日)公布,就子公司中移動香港出售流動電視業務予香港電視網絡(1137)的交易,展開內部調查。港視主席王維基昨回應指,有關交易已在上月20日完成,國企的內部調查及申報機制與港視無關,上述調查的結果不會影響交易,他看不見有隱憂,並稱港視現正全力製作不同節目,料可在今年7月1日開台。

王維基昨午與全體員工召開會議,歷時約20分鐘。港視職工會理事長楊志豪引述王在會上指:「就算中移動接受內部調查或本身有問題,亦都無問題,不會有任何影響。」王更笑稱叫員工盡快開拍新劇,「不要想放工,要快點拍劇!」楊志豪稱,員工們都信賴公司,「香港是法治社會,交易已完成,還可以怎樣?」

受消息影響,港視股價昨早一度跌逾8%,其後跌幅收窄,收報3.46元,跌3.88%。有分析員認為交易已完成,加上通訊局亦已放行交易,就算中移動母公司單方面展開調查,亦難「還原交易」。


視法院判決 或重新洗牌

港視提司法覆核,會否影響其他兩個已獲發牌的免費電視開台?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要視乎法院的判決,但影響難免。他舉例指,若法院同意廣管局的建議,發牌予三間電視台,或會延遲其餘兩台開台時間;但若裁決指政府可發牌予兩間電視台,但必須包括港視,便需重新洗牌。

律司黃國桐則估計,港視不會挑戰已獲發牌的電視台,加上昨日是向法院申請覆核,仍要待法院決定是否受理。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亦預計,港視不會申請暫緩發牌,料有關司法覆核不會影響另外兩台。不過,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則指,若港視勝訴並獲發牌,對免費電視市場競爭有一定影響,已獲發牌的兩個機構,可要求加入訴訟。

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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