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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林鄭月娥拒回應饒戈平引入國安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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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4-6 17:02: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認為,《基本法》23條立法不能一直撇在一邊置之不理,提出在未成功立法前,可將香港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集結為基礎,形成類似23條的法律,甚至暫時把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港試用,或由中央制定一個適應香港的安全法暫用,直至香港為23條立法為止。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出席公開活動後拒絕回應有關言論。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坦言對有關說法感到詫異,但認為這只是饒戈平的建議,並非中央的意思。他指出,有關說法違背《基本法》的規定,在香港應用內地《國安法》不符合《基本法》規定。他認為,雖然饒戈平在研究《基本法》及中國法律方面具有地位,但是其意見不代表中央的聲音,有關言論也不是破壞「一國兩制」的原則。

曾鈺成指出,《基本法》註明23條由特區政府自行立法,而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已在《基本法》附件三中列出,目前看不見在《基本法》框架內可實行饒戈平的提議,饒戈平應該就其建議加以解釋。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也指,根據《基本法》,23條必須由香港政府自行立法,沒有空間由中央把內地法律引入香港,饒戈平的說法明顯違反《基本法》。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批評,饒戈平的說法破壞「一國兩制」,擔心他以法律學者的身分擔當政治任務。社民連梁國雄認為,饒戈平是為中央測試水溫,呼籲泛民在普選議題上勿作過多的妥協。

饒戈平在雜誌專訪中強調,全面實施《基本法》應包括落實23條立法,「不能採取一種選擇性的實施,喜歡的我就實施,不喜歡的、看不上的,我就把它撇在一邊,這不是一種正確的權利義務關係,不是對《基本法》的全面實施。」

他進而指出,23條立法的問題不能置之不理、「任由其拖下去」,說在未有立法時間表時,內地學者有研究考慮很多形式來落實立法,例如把香港以往一些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匯總作為基礎,在上面增加新內容,形成一條類似23條的法律。

饒戈平早前在香港演說時表明公民提名、公民推薦等不符合《基本法》,林鄭月娥事後迅速形容有關言論是「一錘定音」。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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