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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長毛入獄四周 陳偉業擬代拉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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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0 00:35: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長毛梁國雄(右)被帶往荔枝角監獄.jpg
長毛梁國雄(右)被帶往荔枝角監獄(星島日報)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與社運人士黃洋達等五人,一一年九月衝擊科學館舉行的遞補機制公眾論壇,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刑事損壞罪成,梁等向高等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訴。梁國雄僅能成功推翻一項定罪,其餘三項控罪則維持定罪,雖獲減刑,但仍須即時入獄四周。梁將申請到終審法院進行上訴的許可,案件將於今天在高等法院處理,屆時梁會再次申請保釋。

梁國雄本就政府開設創新及科技局在立法會進行拉布,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會議仍將繼續在周三討論有關事宜。小組主席新民黨葉劉淑儀表明,如果梁國雄未能出席下次會議,便不會再處理他的議案,這意味拉布可能因此結束。但人民力量陳偉業已緊急提出要求加入小組,代替梁國雄拉布。小組將於周三會議討論其申請。

高院法官彭偉昌昨宣判梁國雄只有第二項控罪,即在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上訴得直獲撤銷,其餘三項控罪,包括刑事毀壞及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均維持定罪,刑罰方面則由判囚兩個月減刑至四星期,罰款不變。其餘四名被告黃洋達、社民連成員容偉堂及大學生鄧建華與陳倩瑩則上訴得直,控罪撤銷。

梁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本欲替梁申請保釋,遭彭官拒絕。期間,梁國雄在犯人欄上大呼「主席」,要求彭官將刑期押後,待立法會在七月中旬完結,以便他履行職務,免致勞煩懲教人員「送他」往開會,但彭官指沒有權限讓刑期押後執行,梁其後由懲教署囚車押送離庭。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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