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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負責在羅湖邊境緝私的海關關員知法犯法,4個多月內3次走私400支未完稅煙回港,遭接獲舉報的廉署人員當場人贓並獲拘捕。原否認控罪的關員,昨改變初衷承認未有向香港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罪,共被罰款1.32萬元。
海關發言人表示會根據法庭判決,及按照《香港海關(紀律)規則》懲處有關人員。案情透露,駐守羅湖檢查站旅客處理小組的被告鄭智鋒(26歲),日常負責旅客清關、預防和偵緝走私應課稅品。去年2月7日至6月19日期間,被告先後3次在上班前經羅湖離境前往內地,逗留15分鐘後回港。
3次共帶1200支 人贓並獲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被告每次離港均在免稅店購買兩條10包裝共400支的未完稅香煙,回港時卻未有向關員申報。至6月19日,廉署人員當場拘捕從內地返港的被告,並在他身上檢獲400支未完稅香煙及免稅店收據,警誡下被告承認3次走私共1200支香煙,逃稅共1440元。主任裁判官林偉權判刑時,斥責被告身為海關人員卻知法犯法,判其每罪罰款4400元。
【案件編號︰FLCC3035/10】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197662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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