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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視法庭案開審 長毛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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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29 21:24:4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早前協助執達吏清除旺角障礙物拘捕逾百人,其中二十一人涉藐視法庭昨到高院應訊。律政司指,事件中牽涉該罪行的共五十五人,需時檢視警方資料後再決定是否檢控,案件明年一月再訊。被告之一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不滿律政司,將一項行為分開兩條罪行控告,指政府將「政治無能轉到法庭」,利用藐視法庭罪「恐嚇香港市民」。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黃惠沖庭上稱,應訊者本有二十三人,但其中兩人因警方未能聯絡而缺席,十七名應訊者已被落案起訴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日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包括早前被申請保護令的十四歲少年。

原告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代表申請不列席,藐視法庭聆訊由律政司全權接手。梁國雄反對,指禁制令由原告透過民事程序提出,卻變成由警方帶被告上庭,是濫用司法程序。法官周家明同意原告申請,指沒影響被告權益。黃惠沖指另有三十三名人士涉藐視法庭,律政司面對大量案件要處理,故申請押後。梁庭上提出申請擱置聆訊,直至各被告於裁判法院審訊完成為止。梁不滿律政司現將被告一項行為,分兩條罪行控告,即「藐視法庭」及「阻差辦公」,形容是「一把弓射兩枝箭」。有女被告指政府用「司法程序折騰被告」。法官終批准押後至明年一月五日,又稱現階級申請擱置聆訊言之過早。

梁國雄散庭後表示,政府政治上解決不到雨傘運動,卻轉到法庭解決,認為不可讓法庭「變成梁振英打泥漿摔角嘅場所」。有被告庭外指前晚才接到警方電話,口頭通知他們須就藐視法庭罪出庭,卻只告訴他們時間及地點,昨到庭後才有警員叫他們入房簽名,提取正式書面通知,認為警方「程序錯誤」。

另外,日前被捕及提堂的學聯秘書長岑敖暉、網台主持「快必」譚得志,及另兩名人士張家恆和盧彥均,受保釋條件限制不得踏入旺角指定區域,四人已向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周一由法官彭偉昌處理。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二○八六--二○一四。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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