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41|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二號專案] 受賄濫權泄密 周大虎終上犯人欄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5-4-4 18:32: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ti.jpg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被控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三宗罪」,昨天由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該市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最快或於本月底開庭,料將有限度「公開」。專家分析,因沒有涉嫌殺害前妻等指控,「周大虎」免死概率增加,判無期徒刑或死緩的可能性較大。

今年七十三歲的周永康官拜正國級,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反腐風暴中落馬的最高級官員,也是七十年代打倒「四人幫」後最大、最嚴重案件,打破「刑不上常委」慣例。

最高檢察院昨天宣布,周永康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一案,由最高檢偵結,移送天津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四月三日,該分院向天津第一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周永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惡劣,情節特別嚴重;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特別嚴重。」

最高法院院長周強上月在「兩會」上首次披露,周永康與原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等人「搞非組織政治活動」,間接印證兩人秘密結盟的傳言,被指含有反黨屬性,搞類似「四人幫」的小集團。
但起訴書並未涉及相關指控。有分析稱,這說明其「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危害性尚未達到刑罰標準,即未達到「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罪,仍屬於中共黨內「政治紀律」範圍。

最高檢的公告意味周永康案將在天津審理,但公告沒有說明審理日期。按內地法律規定,法院受理公訴案件後,宣判時間一般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分析人士稱,法院要在今年六、七月作出判決,最快或在一個月內即本月底開庭。

昨天下午,天津第一中級法院已開始加強保安措施,周邊增加巡邏人員和警車,法院門前的馬路上正安裝攝像鏡頭,顯示已開始為審理周案做準備。 周永康是江蘇無錫人,在石油系統內任職逾三十年,官至中石油總經理,後歷任四川省委書記、公安部長等職,○七年的中共十七大,周晉升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統領全國公安、檢察、法院、國安和武警,成為「政法王」,大權獨攬。

周永康「一人得道」,全家斂財。有外媒稱,其子周濱及家人,利用他掌控的四川官場、中石油系統、政法系統,大肆斂財,組成龐大「黑金帝國」,生意涉及水電、石油、房地產等,被中紀委扣查的涉案資產高達九百億元人民幣。十八大閉幕二十天左右,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落馬,被認為是中共向周永康開的第一槍;之後其石油幫、政法系、秘書幫逐一下台,最終輪到他本人被調查。

星島日報


標簽
周永康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5-5 05:36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