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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縱容佔用官地及違契情況 申訴專員促地政總署主動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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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9-13 22:31:5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就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及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申訴專員公署批評,地政總署多年來一直採取放任的被動策略,容許違規者向署方申請短期租約或短期豁免地契條款,把違規情況規範化,因而容易被濫用,敦促地政總署主動巡查違規情況,並要求規範化申請者繳付「暫准費」,以防違規者拖延執管行動。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後認為,地政總署多年一直以資源有限為理由,不會就「佔地」及「違契」情況定期進行主動巡查,一般在收到投訴或其他部門轉介始作視察,在事件被揭發後又容許違規者申請規範化,變相是鼓勵和縱容「先斬不奏」和「 先斬後奏」的情況,以致情況不斷惡化。公署敦促地政總署盡早摒棄不主動巡查的監管方針。

至於地政總署就「佔地」及「違契」情況而設的規範化制度,申訴專員公署認為,違規者提出的規範化申請,完全是「零成本」,既毋須為過往的違規行為付出代價,更可「賺得」等候申請結果頗長的時間繼續違規,變相鼓勵違規者拖延執管行動。公署建議,地政總署引入「違規成本」的概念,如向申請人收取「暫准費」,以防違規者濫用規範化制度。

地政總署回應,基於資源所限,署方難以進行主動巡查,但近兩年已有策略地主動巡查私人農地上的違契構築物、工廈違契問題,並願意改善規範化制度,包括收緊暫緩執管行動的做法。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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