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76|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漁業養殖] 漁民夫婦石鼓洲非法拖網捕魚 夫判囚2個月妻獲撤控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7-3-22 23:05:5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2c3e0fd29cda22785d224b6174be3a67.jpg
被告羅木根及黎細妹。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兩名五旬漁民涉於去年11月於石鼓洲以北的香港水域內拖網非法捕魚,當中4名廣東籍漁民已於早前認罪。船主羅木根(58歲)及黎細妹(55歲)被控一項使用禁止使用捕魚器具作捕魚之用罪,原定今於在東區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對黎撤控並以簽保守行為1年處理;羅則認罪判囚2個月,緩刑1年。

羅木根及黎細妹另被控沒有在船隻上標記擁有權證明書號碼傳票罪,羅判罰1000元而黎遭撤控判處守行為1年。黎細妹另有未有按規定停船傳票罪,判罰1000元。

辯方求情時指兩人結婚逾30年,一直努力工作養家,6名子女已成年。就本次事件非常後悔,承諾會改過。

案情指,漁護署及水警於去年11月30日晚上約9時,在香港南面水域,聯合進行打擊非法捕魚行動,並停下懷疑非法捕魚的漁船,檢獲300公斤漁獲,船主於2012年取得逾600萬的漁民特惠津貼。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4-26 14:17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