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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 國安法首案6.23開審 高院今批准加控危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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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6-7 19:49:5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23歲男子唐英傑涉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向警員,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案件今天(7日)在高等法院再提訊。今日律政司申請加控唐一項危險駕駛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作為恐怖活動罪的交替控罪,辯方則反對加控申請。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最終批准控方的加控申請。

代表被告唐英傑的大律師反對增加控罪,指專責國安法案件的法庭,對非國安法的刑事罪行並無司法管轄權;另外又指控方在開審前3星期才決定增加控罪,對被告造成不公。法官一度打斷辯方發言,提到《港區國安法》沒有限制原有法律的執行;國安法所定之罪行,不過是刑事罪行中的一種類別。法官又問辯方,如果恐怖活動罪被裁定不成立,辯方會如何建議控方起訴被告危險駕駛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辯方大律師就回應指,可以將該控罪交予區域法院獨立處理。

控方則在陳詞時反駁,指新的控罪依然是依賴現有的證供,並無新添資料,因此不會對被告構成不公,而且加控是為反映被告在道路上危害警員的行為。最終3名法官同意控方所說,又指辯方提議將交替控罪分拆處理是毫無法律基礎,亦會使被告錯失認罪減刑的機會。

被告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律政司司長指示其案件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的決定,但其申請已被原訟庭駁回,案件將如期於今年6月23日在高院原訟庭開審。今天庭上透露,本案有57名控方證人,而辯方亦會傳召多名專家證人。據悉,辯方專家包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另外有消息指,被告會就司法覆核敗訴申請上訴,並已排期在6月15日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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