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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案] 港獨組織「光城者」炸彈案 警國安處今再拘5人包括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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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7-12 22:49:5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警方國安處早前破獲一宗相信由港獨組織「光城者」策劃的TATP土製炸彈案,經深入調查後,於今晨(12日)再於全港多處拘捕4男1女(15至37歲),涉嫌「串謀策劃恐怖活動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4條,5人正被扣留調查。

據知,今日被捕的5人中有3人為學生,其中姓楊(17歲)女學生與一名報稱任職物業管理經理的姓林(37歲)男子為「金主」。其餘兩名分別姓鄭(19歲)及姓羅(15歲)的男學生則疑收錢擬參與放炸彈。還有一名姓黃(28歲)報稱地盤工人的男子則涉嫌協助購買原料被捕。

其中37歲男「金主」早上於牛池灣彩峰苑被捕,探員將他押至停車場位置搜查一輛私家車後,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至傍晚6時許,他再被押返灣仔軒尼詩道一商業大廈,搜查其工作的辦公室,一行人逗留約50分鐘後離去。他事後已被公司停職。

警方亦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各人的住所及工作地點,並檢獲一批涉嫌與案有關的物品,不排除有更多人涉案被捕。

警方於本月5日在多區拘捕5男4女(15至39歲),均為該組織成員,並在尖沙咀一賓館內檢獲一批TATP炸彈化工原料等,其中3人已就案件於本月7日在西九龍法院提堂。3名被告依次為何裕泓(17歲)、歐文(19歲)、及15歲陳姓男生,他們均報稱學生。

3人被控於2021年6月6日至7月5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而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工具或交通設施,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他們暫毋須答辯,須還押至9月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同涉案被捕的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公關及傳訊主任杜倚獅夫婦,各已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並須扣留旅遊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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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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