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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崗前市長貪污罪成 一審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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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12-24 00:21:5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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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成軍因貪污受賄判死緩。

黑龍江省鶴崗市委前副書記、市長梁成軍被控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周五(23日)一審公開宣判,黑龍江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依貪污罪判處梁死刑,緩刑2年,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通過遠程視像系統宣布判刑,經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被告梁成軍利用擔任鶴崗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計逾1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1億港元);2011年至2016年,他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及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及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666萬多元(約752萬港元);2015年至2016年,梁濫用職權,違規向企業出借政府資金,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6,000萬元(約6,771萬港元);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尚有價值2,693萬多元(約3,039萬港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他到案後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

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梁成軍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應予數罪併罰,除以貪污罪判其死刑緩刑外,另以受賄罪判其有期徒刑10年半,罰款100萬元(約113萬港元);以濫用職權罪判其有期徒刑5年;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當局對在案扣押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繳,貪污部分發還被害單位,受賄部分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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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成軍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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