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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奇稱黎智英要求他為其Twitter供稿 報酬每月1萬元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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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3-6 00:15: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本案另一認罪被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續以從犯證人身份作供。楊說,黎曾要求他為黎的Twitter(現稱X)供稿,答應會每月給1萬港元報酬,惟最終黎沒有付錢。楊又坦言,作者會認為為《蘋果》寫稿風險特別高,「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故國安法生效後來稿減少,有專欄作家更表明擱筆。

庭上揭露,2020年5月25日,黎智英傳訊息給他,談及每月從私人戶口支付1萬港元作為「Twitter報酬」,謂「我將每月安排付款給你。」楊清奇今在庭上說,黎智英曾指示他供稿,讓黎刊登在其Twitter帳戶。楊笑言,最後他有供稿,但黎「一分錢都無畀過」。不過楊強調,作為《蘋果》全職員工,黎會否給額外錢,他都會按指示行事。

楊清奇續說,黎智英曾經要求他搜集資料,包括六四事件、有關中共權鬥的事宜。另外,楊表示,黎智英曾指示他找作者,他遂聯絡了高瑜、長平和程益中,但3人都是做評論,而黎智英想要有內幕消息的人,故不符合黎的要求。庭上提及作者林和立及夫子,楊清奇一度說,他覺得兩人跟本案無關,認為毋須披露他們的身份。控方重申,只是想問兩人的寫作風格,楊稱他們會以中立角度評論中國問題。

另外,控方展示2020年7月6日,古德明所寫,題為〈「國安法」下,惟有擱筆〉的文章。之後,控方展示楊清奇與本案認罪被告之一、總編輯羅偉光的對話。楊就着古德明的文章談到「而依家都無乜來稿,正周圍搵人。請幫手介紹啲」、「都係唔好出新聞,費事嚇親其他作者」,楊並稱「啲人話到明唔敢幫蘋果寫」、「肥佬一直要我搵多啲北京人寫,人哋真係唔敢,稿酬又唔吸引」。楊今在庭上指,因國安法實施,人們擔心「紅線」不知如何劃,故來稿減少,而且很多作者會認為為《蘋果》寫稿風險特別高。

控方另展示一段對話,顯示2020年8月,張劍虹傳訊息給楊清奇說「政府通緝多名海外人士,說他們違反國安法,如果他們來稿,我們也不方便付稿費,內容當然也按原定方針把關」。楊今指,張劍虹怕給稿費會被視作支持該些海外人士,故傳相關訊息,他們最終沒有收到相關人士來稿。楊說,報館內沒人夠膽改黎智英的文章,故黎的文章真實反映其觀點,當中談到西方國家對中國的制裁不會緩和,楊把這些觀點視作寫稿選稿的指引。

楊稱,反修例運動期間,黎智英不時在專欄文章裏,呼籲市民上街。楊因此會以鼓勵上街為主題,來寫文及選稿。庭上提及,黎智英曾邀請蔡霞寫評論,黎向蔡傳語音訊息說「我們做香港人一定會鬥爭下去,這是我們的本分,請你有時間為我們寫社評呀」。楊今稱,黎作為老闆,有權決定社評寫手,又稱黎要求經常換作者。黎智英讓日本作者甘粕代三在《蘋果》寫評論,楊指甘粕代三的中文有問題,例如會把「前總統」特朗普寫成「已死總統」,惟高層指定要起用,就不得不用。

楊指,2021年4月,他準備了題為〈《蘋果》受壓 微調方向〉的文件,內容談到「張劍虹表示,以目前時勢,黑警等字眼還是不用較好」、「羅偉光發出指令,棄用武漢肺炎,改用疫情或Covid -19代替」、「員工士氣受挫……有人哀嘆『我哋還有幾多時光』,張劍虹只回應『盡力做』。」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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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清奇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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