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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男子足球隊前主教練李鐵貪腐案二審,周三(30日)上午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押送李鐵的警車進入法院,庭上宣布維持原判20年有期徒刑。宣判後,李鐵的辯護律師孫曉洋受訪指,李鐵的狀態一直很平靜;又表示提出上訴肯定是為了求變,覺得上訴的事實和理由還是非常充分。
法院周三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於李鐵會否繼續申請再審案件,孫曉洋稱會與對方商量後再決定,要怎樣選擇,最終要徵求他本人意見。根據法定程序,李鐵可在判決生效6個月內,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2月13日對李鐵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0年。一審結束後,李鐵有10天的上訴期,他在同月23日上訴期的最後一天選擇上訴。
據早前報道,中國足壇這一波反腐風暴自2022年11月李鐵被查起,截至去年共有16人獲刑,已查實的總涉案金額達3.2億元(人民幣,下同,約3.45港元),單是李鐵和中國足協前主席陳戌源涉案金額已超過2億元(約2.16億港元)。陳戌源受賄案去年3月一審公開宣判,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上月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談到去年工作時,提及審理足球領域系列腐敗案,包括對中國足協前黨委書記杜兆才、陳戌源、李鐵等人定罪判刑。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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