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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教師驅車撞死賊 「見義勇為」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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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 12:11:3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廣州白雲區發生一宗導致一死兩傷的搶劫案,死傷者都是疑匪。據報道,3名年輕男子搶劫一名獨行女子後,駕電單車逃逸,結果剛跑10多米就被一輛白色私家車撞倒壓在車下。目擊者說,撞車後私家車車主自稱見義勇為。警方已成立專案組調查,網民對車主的行為卻有爭議。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事發於周二(17日)晚上約11時10分,目擊者董伯說,當時20多歲黎姓女子正獨行回家,邊走邊用蘋果手機講電話,兩名尾隨她的年輕男子突然衝上前搶她的手機,並把她推倒在地。這時,一名男子駕電單車接應,兩名劫匪坐上車逃逸。董伯說,姓黎女子一直大聲呼救。這時,一輛白色「起亞」(Kia)私家車突然高速駛出,衝向劫匪的電單車,「嘭」一聲巨響後,電單車上3名劫匪都倒在私家車下。

3男夜劫獨行女
撞車後,私家車男車主從車內走出,致電報警。警察和救護車到場後,證實坐在最後排的劫匪當場死亡,另外兩名劫匪被送往廣州軍區總醫院急救,目前兩人已無生命危險。《新快報》報道,撞人私家車車主是小學教師。知情者透露,30歲的車主名叫張×鍇。3名劫匪中死者名叫「阿飛」,來自從化,年僅17歲,兩名傷者分別姓蘇和姓黃,均來自廣西。 警方到場後,張×鍇曾向圍觀者表示自己是「見義勇為」。白雲警方前日(18日)向媒體發放通報,僅稱3名疑犯在駕駛電單車逃走過程中與小車「發生碰撞」,隻字未提「見義勇為」。

律師:或涉過失傷人
張×鍇的行為引起大眾爭議。市民王先生說:「出發點是好,如果(這樣)還有罪,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但網友「蘇健kins」說:「制止違法犯罪行為的手段有多種……任何公民未經法律的審判,任何人都沒有剝奪其生命的權利。」
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表示,即使警方認定張是見義勇為,但死傷嚴重,若是因張自身操控失誤導致撞車,他可能涉嫌過失傷人,要負一定刑責。

http://news.sina.com.hk/news/94/1/1/2554891/1.html

似濫用私刑{:oh:}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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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 17:39:04 |只看該作者
見義勇為並濫用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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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1 18:38:30 |只看該作者
大陸禁止見義勇為{: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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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3 00:44:0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孤寂如雲 於 2012-1-23 00:44 編輯
蝗蟲天下 發表於 2012-1-21 18:38
大陸禁止見義勇為


請看最新的新聞:警方不會起訴該名教師,理由是其見義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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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3 12:51:57 |只看該作者
孤寂如雲 發表於 2012-1-23 00:44
請看最新的新聞:警方不會起訴該名教師,理由是其見義勇為。

抽水失敗{: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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