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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大臣澄清:永居英語要求B2 不適用於BNO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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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前天 23: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英國政府早前宣佈收緊移民政策,對永居(ILR)申請人的英語要求從B1提升至B2等級(相當於A-Level水平),但當時文件未明確提及以BNO途徑移英港人是否受影響。

英國內政部移民及公民事務大臣塔普(Mike Tapp)最新書面回覆,表明B2英語要求不適用於BNO移英人士。

據報30多名議員上月聯名去信英國內政部,敦促其維持BNO移英人士現有的英語要求。支持BNO「5+1」計劃的自由民主黨國會議員瓊斯於3月10日向國會提出書面質詢 ,要求針對3月5日發布的題為《移民規則變更聲明解釋 備忘錄:HC 1691》的政策文件第 5.60 段,澄清英國國民(海外)簽證(BNO)申請人是否需要B2級英語語言能力。

英國內政部移民及公民事務大臣塔普(Mike Tapp)16日書面答覆,表明根據移民法規變更聲明(HC 1691),提高英語能力要求的規定,「並不適用於透過 BN(O) 簽證途徑申請的人士」。

他表示,當局仍在持續考慮是否應將B2英語能力標準更廣泛地推行,未來的決策將會參考「在職定居」(earned settlement) 諮詢的意見。在此期間,透過BN(O) 簽證途徑申請定居的人士,將繼續適用現行的B1級英語能力要求。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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