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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觀塘三女打鬥 兩童母親均准守行為 外婆判囚20天罰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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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6 小時前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觀塘APM商場中庭於今年8月有兩名兒童疑因使用遊戲設施而爭執,兩童的母親及外婆疑發生肢體衝突,共3女涉打鬥被捕,分別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等兩罪,案件今日(5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訊。兩童的母親均獲准自簽1,000港元、守行為12個月,其被控公眾地方打鬥獲撤回;涉掌摑女童的男童外婆則承認兩罪,被判監禁20天及罰款3,000港元。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向該外婆表明不應將怒火發洩在小朋友身上,認為監禁屬無可避免。

被告梁麗霞(68歲,退休人士)、徐洋(34歲,無業)及吳嘉媛(34歲,保險從業員)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指她們於2026年8月26日在香港九龍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第五期APM中庭在上述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梁被另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指她於同日同地襲擊一名女童。徐及吳分別為涉案兩小童的母親,梁為吳的母親及涉案男童外婆。3人最初均表示同意案情,徐更一度表示承認打鬥罪,但讀出案情後,徐稱不同意部分案情,指「我確實有打阿婆,但我忍了好久才打」。經休庭後其律師代表稱徐撤回認罪,裁判官最終准許徐與吳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梁則承認兩罪。

案情指案發地點的範圍內有閉路電視覆蓋,當時該處設置讓兒童玩樂的籃球遊戲,當天下午4時許,梁和吳當時帶同吳的兒子遊玩,徐亦帶同其女兒遊玩,3人互不認識。期間兩童因爭籃球有爭執,梁和徐互相指控,及後徐先用左手摑了梁一巴,梁再用手襲擊徐的頭部,徐和吳其後互打對方。此時梁推及掌摑女童一下,令她跌倒在地上,吳其後報案。3人被捕後,梁和吳承認因衝動犯案,梁在警誡下指「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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