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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外傭試工 僱主踎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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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2-5 09:57:2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東方日報專訊】試工外傭公然挑戰《入境條例》!本報發現,近日有外傭中介公司以新招吸客,為僱主安排剛完約留港甚至持旅遊簽證到港外傭以「試工」名義工作,僱主即可以日薪聘用外傭工作,中介公司更保證可「任試任換」,直至物色合心意傭工才正式聘用。立法會議員直指有關做法公然違反法例,無論中介公司、外傭以至僱主皆觸犯法例,促入境處及勞工處正視並打擊違法行為,免僱主誤墮法網。

剛誕下麟兒的阿敏(化名)急需聘用外傭,經朋友介紹下於元朗一間中介公司物色外傭,惟多番挑選仍未有稱心之選,正擬放棄之際,中介公司職員竟提出「任試任換」服務吸引阿敏回心轉意,「佢地話畀咗手續費,就可以用日薪揀人嚟試做一兩日,如果啱先正式出簽證請佢,手續費到時可以扣番,乜咁唔係犯法咩?」阿敏因擔心以身試法而未有接受。

「唔使畀機票走  真係着數」記者以顧客身份上門了解,發現有關中介公司屬樓上舖,在大廈外並無掛上宣傳招牌。職員獲悉記者需急聘外傭時,即時提出只需繳付二千五百元手續費,便可以日薪一百二十元聘用旗下多名以旅遊簽證留港、或正等候到新僱主家庭履新的印尼籍或菲律賓籍傭工「試工」,直至覓得稱心者才正式簽約,期間更強調「唔啱又唔使畀機票錢佢地(外傭)走,又可以試吓手勢先,真係好着數!」期間有數名外傭即由辦公室側之房間步出,職員亦逐一介紹並建議即席面試,最後記者以需時考慮為由離開。

「非法試工呢啲事冇可能存在,入境處應該加多啲人手主動巡查!」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認為,外傭公司非法提供試工服務,變相衍生「鐘點外傭市場」,將對本地家務助理就業造成衝擊。葉又直指現行法例未能對外傭中介公司作有效監管,當局的把關工作亦存漏洞,以致違例事件頻生。

議員促入境處加強教育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則認為,單靠巡查及市民檢舉難以打擊非法試用外傭罪行,入境處需配合教育及宣傳,向公眾強調罪行嚴重性,「僱用非法勞工罰則一啲都唔低,但我諗好多僱主甚至中介公司都未必知,入境處如果肯落力啲提醒,相信佢地都唔會咁易以身試法!」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入境條例》及勞工法例,外傭只能為僱傭合約上的僱主執行合約上訂明之家務,而以訪客身份留港人士亦不得接受有薪及無薪工作,違例者最高可罰款五萬元及入獄二年,並會被遣送出境。任何人士協助、教唆外傭及訪客違反逗留條件亦屬違法,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合法受僱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自○九至一一年期間,共有五百四十三名外傭因從事非法勞工而被捕。

勞工處發言人則稱,該處負責執行之《職業介紹所規例》僅處理發牌事宜、巡查職業介紹所有否依照《僱傭條例》規定保存求職者和僱主紀錄,以及調查有關無牌經營及濫收求職者佣金等投訴。有關外傭中介公司向僱主安排非法「試工」服務,則不在該條例監管之列。

記者嚴朗婷、林松澧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568530/1.html

入境處應該查下.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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