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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發者獎金破紀錄 3州多人分享13億
【明報專訊】強生支付的22億美元賠償中,有近1.68億美元(約13億港元)用於支付揭發其不法行為的人士,刷新美國史上就單一事件向告發者(whistle-blower)支付最高金額的紀錄。
美國司法部表示,揭弊獎金將由賓夕法尼亞、加州與麻省的告發者分享,其中賓夕法尼亞分得1.12億美元(約8.68億港元),麻省與加州各得2800萬美元(約2.2億港元)。當局沒有透露告發者具體人數,其中加州的獎金由強生旗下Scios的前僱員斯特羅姆(Joe Strom)獨享。他在2005年率先向強生興訟,為官方檢控人員向強生提訴打開大門。
揭弊可獲最多30%罰款報酬
揭弊官司近年在美國層出不窮,聯邦《虛假陳述法》及地方相關立法容許公民向涉嫌詐騙政府的企業興訟,告發者可在企業認錯後收取一定報酬。「納稅人反詐騙教育基金」上月發表報告指出,由2008至2012年,美國政府在由告發者揭開序幕的民事與刑事案件中,收納了近200億美元罰金。報告稱,美國政府每為告發案花1美元,可起回逾20美元損失,這令告發案在阻遏企業不法勾當之餘,還成為「政府有利可圖的投資」。
司法部被指難得大方
助告發者維護法律權益的「全國告發者中心」總裁科恩(Stephen Kohn)表示,周一的和解結果「是告發者的重大勝利」,因為司法部一向「小器」,常常不讓告發者獲得他們應得的所有報酬。根據規定,告發者在協助政府向企業追討責任後,可獲相關案件起回損失的15%至30%作為報酬,但當局常常要求告發者接受較少的獎金。
美國歷來個人獨得的最大筆揭弊獎金是1.04億美元,得主比肯費爾德(Bradley Birkenfeld)在2009年助美國政府,向被指控協助客戶逃稅的瑞銀集團(UBS)收取7.8億美元罰金。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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