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壹傳媒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罪成,黎被判囚20年。政府於本月初入稟高院,向高院原訟庭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案件已排期於7月8日處理。根據入稟狀,政府要求充公3間銀行內黎智英名下15個個人銀行帳戶、17間公司的帳戶存款;黎於兩宗刑事案的保釋金;欺詐案罪脫後可退還的200萬港元罰款;轉名予陳梓華公司戶口內的8萬港元,合共逾5,600萬港元。另外政府亦要求充公黎名下該17間公司之股份,其中兩間公司,估值約7,100萬港元。因此黎現時被要求充公的資產合共至少值逾1.27億港元。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黎智英。根據該入稟狀,原告要求法庭把黎直接或間接持有、擁有或控制之財產充公予香港政府,當中的資產包括,黎在滙豐銀行、恒生銀行及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內共15個個人帳戶的所有結餘合共3,229.8萬港元;名下17間公司及罪行相關帳戶內合共47個公司戶口內所有結餘約1,211.4萬港元;黎就欺詐案存入區院作保釋金的500萬港元;欺詐案上訴得直後退還的200萬港元罰款;就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存入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保釋金的500萬港元;以及黎轉名交予陳梓華的英屬處女群島(BVI)離岸公司「LACOCK Inc.」之滙豐銀行帳戶內的8萬港元。
原告亦要求法庭充公黎智英名下之17間公司的股份,當中黎大多持股50%或100%,部分則持股逾33.3%或71.26%,而據入稟狀當中的列表,只列出其中兩間公司Comitex Holdings Limited及Comitex Knitters Limited現時的估值,當中就Comitex Holdings,黎持有87.52%股份,約值7.3萬港元
;Comitex Knitters則由Comitex Holdings持有99.99%股份,Dico Consultants Limited持有0.01%股份,合共市值約7,131萬港元。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早前裁定黎智英3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名成立。法庭指黎智英為案中主腦和推手,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個人的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削弱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香港居民的關係,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他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特區政府實施制裁,進行敵對行動,法庭最終判處黎智英監禁20年。
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2條,「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以追繳、沒收」;而充公令的申請和發出都必須依照《實施細則》附表3訂明的嚴格條件,須由原訟法庭如在律政司司長提出申請後信納擬充公的財產符合相關條件,才可將該財產充公。
案件編號:HCMP 518/2026
東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