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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在幹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嚴禁幹部受訓期間互相宴請,隨意請假走堂,亦不准帶秘書「陪讀」,更不准結業後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成立任何形式的聯誼會、同學會等組織。
免搞小圈子私相授受
《規定》強調,無論什麼級別的幹部參加學習培訓,都是普通學員,學習期間,要住在學員宿舍,吃在學員食堂,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學員累計請假時間超過總學時七分之一的,按退學處理。學員必須自己動手撰寫發言材料、學習體會、調研報告和論文等,不准請人代寫。學員在校期間及結業後,一律不准以同學名義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聯誼會、同學會等組織,也不得利用同學關係,在幹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學、就業、經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牟取私利。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319/-162-29220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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