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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的哥疑遭警員箍頸致死 陪審團裁定死者非法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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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5 天前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的士司機陳輝旺於2012年被警員拘捕時,疑遭警員林偉榮箍頸凌空拉上警車,陳留院一個月後不治離世。死因庭在2018年就事件展開研訊,陪審團裁定陳死於被非法殺害。涉事警員林偉榮之後就裁決提出司法覆核。2022年高院裁定林偉榮勝訴,下令發還重審。死因庭自上月初起在西九龍法院重新召開研訊。陪審團由昨日早上10時半開始退庭商議裁決。他們商議逾12小時後,至今日(31日)下午得出裁決。由兩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以4比1的比數,再一次裁定死者非法被殺。

是次研訊對象是死者陳輝旺。他於2012年12月12日在伊利沙伯醫院身亡,終年65歲。利害關係方包括警務處、消防處、醫管局及伊利沙伯醫院、警員林偉榮、警員馬振康及警長羅偉民。

死者家屬裁決後發聲明,形容「尋求公義道路漫長且艱巨」,謂「十三年審訊兩次,死因庭兩度裁定不合法被殺」、「可悲的是,殺人者逍遙法外」。家屬相信,事件不單涉及人命傷亡,更關乎日後市民遇到危難時,可否無懼地求助。相關單位有責任向公眾交代,執法時危險動作導致他人死亡和公職人員刑責承擔等問題。死者家屬促請警方、律政司和涉案警員正視問題,包括警方會否嚴正處理;律政司會否重啟刑事調查。家屬特意向警員林偉榮指:「鐵證如山,儘管你庭上刪改口供,真相只有一個:你箍頸殺人」。

陪審團今日裁定,死者於2012年11月11日,遭警員以手臂環頸動作帶上警車,導致頸椎脫軌。其死因是頸部受傷,導致長期臥床,引致支氣管肺炎。陪審團繼而以4比1裁定,死者是死於非法被殺。陪審團向警務處提建議,指警員行為失當或威脅被捕人士生命安全,促請警務處在警車設置可收音的鏡頭。

死因裁判官周至偉周一(28日)開始引導陪審團,指是次研訊的證供支持5個死亡結論選項,分別是「非法被殺」、「死於意外」、「死於不幸」、「死於自然」及「死因存疑」。死因裁判官提醒,陪審團不應把林偉榮的行為單獨抽離,而要跟當時的環境一併考慮,強調警員執行職務時有權使用適當武力。陪審團在裁斷警員使用的武力是否不相稱、不合理,及構成殺人或非法行為誤殺時,標準要達至毫無合理疑點。

執法部門表示,會與律政司研究死因裁判法庭的判決,以決定下一步行動。律政司發言人則指,就相關研訊,會研究陪審團的裁斷,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案件編號:CCDI 47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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