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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庭今日(9日)依法就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干犯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作出的判刑,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等藉此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作出污衊抹黑和攻擊,甚至詆毀法庭依法獨立作出的裁決及判刑,特區政府堅決反對此等卑劣行徑,並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國安法》彰顯「定海神針」作用 危害國安歹毒之徒必被嚴懲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彰顯了「定海神針」的作用,告誡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難逃法網,必被依法嚴懲。在《香港國安法》的堅實保障下,外部勢力「以港遏華」的圖謀無法得逞,只好針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努力作出抹黑詆毀等徒勞無功的卑劣政治操弄,歪曲事實、顛倒是非,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必須直斥其非,以正視聽。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經過156日公平公正的公開聆訊,審視了多達2 220項證物、超過80 000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供,鐵證如山。法庭已經清楚指出,黎智英為案中主腦,控制和利用《蘋果日報》荼毒社會,多次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和採取敵對行動。即使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所有被告仍然繼續推展其犯罪協議,甚至被拘捕後仍沒有立即停止。法庭明確指出,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黎智英禍國害港,惡貫滿盈,罪有應得。
發言人重申:「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公開的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就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定罪和判刑的考量,有理有節,完全不存在所謂的『政治檢控』。」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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