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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最後勝利 變性人可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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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5-17 00:44:05 |顯示全部樓層
morris_2007 發表於 2013-5-15 00:06
學者倡跟英制「性別承認」

【東方日報】今次裁決讓變性人可合法結婚,同時引伸出不少福利政策及法例修訂問 ...

可以按同等權利原則處理。既然因為變性而獲得了與男性結婚的權利,自然就會放棄身為男性獲得丁權的權利。

新聞原文:終院暫擬頒令宣布,有關法例的「女」或「女方」必須包括接受手術後由男身變女身的變性人,該人的性別須由適當醫療組織證明在接受變性手術後已有改變

如果此定義生效,以後判案時就會以此作為依據來區分男女。一旦變性人由男性變成女性,她就是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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