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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控辯大狀當官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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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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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7 16:59:58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還是要學美國那樣,律師站到法官前發言(有一張供律師使用的檯),而不是現在的,一張長檯,雙方律師都在同一行。這樣容易起衝突。
只有走出去、發言、走回去,才能有效減少違規上述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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