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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師批平機會變偏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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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17 00:24:4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同志平權.jpg 若兒是同志 會盡力「拗直」

【明報專訊】教會以性傾向非普世價值為由,反對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反立法的大旗手恩福堂牧師譚子舜確信,同性關係非「神喜悅的事」,強調反同性戀的線永不可退。他指出,同志教徒不應既與同性同居、又強迫教會接受其取向,認為他們可透過輔導改變性傾向或保持單身;又聲言若其兒子是同性戀,亦會盡力「教導」他,相信「神一定會原諒寬恕」。

恩福堂牧師譚子舜接受訪問時形容,良好關係是「能夠自愛,又能愛神」;若同志既自愛又愛神,又能否符合其要求?「好多人都說自己是基督徒,但我判斷不到誰是,去到天堂的時候才開估,誰才真正愛神。」

他強調《聖經》訂明同性戀非神所接受(見表),其教會亦有同志教徒,但部分人經輔導及參與互助小組後,就能慢慢與同性重建健康關係「由攣拗直」,「有些人想過同性生活,我會尊重,但亦有人想改變。如有人立意不跟隨《聖經》,決意過同性同居,你不返教會便可以,點解你要兩樣都做呢?教會也有內部守則,點解你要違反規則過自己生活,又要逼教會接受你,還爭取要立例控告它散播仇恨?」


有明星變攣 或隔幾年變直

譚子舜說得激動﹕「有些教友願尋改變,即使佢成世也不喜歡異性,但亦可不過同性生活。佢做得到的!佢可以唔落gay bar的!好多事可令一個人生活得愉快美滿,點解要將性放這樣高的位置?」

「有明星以前是異性戀,經過一些事變了同志,唔知佢隔幾年會唔會變回異性戀。」譚認為性向可以變,相反性別、種族就不會變,故若政府為一樣「可改變」條件去立例保障,將會很荒謬。

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諮詢早前胎死腹中,譚子舜稱教會非反對諮詢,只是認為在平機會及部分政黨明確表態支持立法下,擔心政府的諮詢並不持平,認為改由學界或傳媒進行更佳。他直指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已表明支持立法平權,「他坐在平機會,一點也不夠平,他是偏基會!」


斥同志運動「詭辯」多

對於反同志的教會被指是「散播仇恨」,譚子舜反駁,教會一直不歧視同志,亦呼籲教友要「愛」他們,「什麼是散播仇恨?是否要人人話同性真係勇敢真係前衛先叫散播愛?」他批評同志運動團體將性傾向由「道德爭議」扭曲成「普世價值」,並加入不少「詭辯」,「你話申請不到公屋,但同居異性也申請不到的,你要申請就同父母或兄弟姊妹申請吧,你係申請到的!」


憂立法成同志「尚方寶劍」

他強調,即使政府在性傾向歧視法例願意豁免教會,亦絕不妥協,因他們認定立法根本是錯,沒理由要市民受罰,教會卻能獨善其身,「要罰就一齊罰,一係就公民抗命!」

譚又說,目前無客觀調查證明香港有多少人因性傾向而被歧視,擔心立法將成為同志的「尚方寶劍」,令公司失去聘請員工的自決權。

本報昨日刊出同志組織「大愛同盟」法律顧問韋智達訪問,他認為教會毋須為立法而憂慮,「教會內部運作受宗教自由保障,你可在教會內散播反同志的仇恨。但在教會外,你不可因同志的性傾向而拒絕聘用他們」。

【性傾向歧視法.系列二】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16/-2-28962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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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17 00:26:48 |只看該作者
39歲領軍打硬仗﹕被「起底」亦甘願

【明報專訊】今次基督教由年僅39歲的譚子舜領軍打硬仗,出任反性傾向歧視立法集會的召集人,他說愈參與就覺責任愈大,聲言即時被外界「起底」,亦甘願付出此代價。


堂區不點名撐梁美芬出選

曾任社工的譚子舜,9年前「蒙神感召」攻讀神學,繼而加入恩福堂當牧師,並出任「社關部長」,專注關心社會事務,包括同志平權議題。外形俊俏、髮型新潮與時下年輕人無異,但他的保守立場會否與身邊朋友很不一樣?譚說﹕「與我同年紀的朋友多在教會圈子,想法很類近,亦很明白我的理據。」

譚子舜所屬的恩福堂於2004年搬入長沙灣購地自建的「恩福中心」,是本港基督教最具規模教會之一,作風保守。該堂主任牧師蘇穎智與明光社關係密切,一直是惹火人物,曾於2009年發表「同性同居會令很多大學畢業生淪為性奴」的出位言論,聲稱立法保障同志會造成更多「養鴨一族」及增加愛滋病患者,又曾在立法會選舉期間不點名支持「敬畏神」的梁美芬出選。

明光社曾散播資料,指性傾向歧視立法後將出現大量逆向歧視個案,但遭外界質疑可信性。


「市民要多謝明光社」

譚子舜承認明光社的資料或有錯誤,但稱「任何機構都有做得不足之處,邊個特首也畀人鬧」。他說,外界覺得明光社有誤解大可指正,但明光社提供了過去社會沒有的逆向歧視資料,「市民唔應該指摘明光社,而要多謝佢。」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16/-2-2896260/1.html

明光社{:sodiz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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