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032|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長江中心禁制令繼續生效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1萬

主題

44

好友

1萬

積分

公民

律   師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3-5-7 19:36:1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法庭昨續發禁制令,禁工人進入長江中心,但未有禁制工人在中心外示威(陳偉英攝).jpg.jpg
法庭昨續發禁制令,禁工人進入長江中心,但未有禁制工人在中心外示威(圖片來源:晴報,陳偉英攝)


高等法院決定繼續維持臨時禁制令,禁止示威碼頭工人進入長江集團中心內範圍,直至案件正式審訊;主審法官林雲浩在判詞指,長江中心據換地合約,須提供部分地方作為公共空間予大眾使用,不認為工人行動或搭建物對大廈及大廈租戶造成滋擾和阻礙,但為免減少了其他公眾人士使用的空間,故頒令示威者在今午十二時前,拆除皇后大道中樓梯附近行人路的臨時搭建物。

和記黃埔發言人表示歡迎及尊重法庭裁決,強調公司一向尊重言論自由及和平表達意見。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則認為法庭捍衞了巿民在公共空間的權利。


職工盟歡迎判決未禁工人示威

和黃附屬禁制碼頭工人在長江中心外示威,以及要求拆除帳篷,法庭昨續頒下臨時禁制令,禁制工人進入長江中心,並須拆走阻礙行人路的兩個帳篷,但未有頒令禁制工人繼續示威。

法官林雲浩指,工人於長江中心外一直和平示威,逗留時間合理,亦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威嚇。惟工人於長江中心通往上層扶手電梯旁的狹窄行人路,設置兩個帳篷,對公眾造成不便,故需拆走,其他臨時裝置則毋須移除。

林又指,李嘉誠為和黃及長江主席,辦公室在長江中心,故工人示威對象錯誤之說,亦不能確證。

職工盟總幹事李卓人表示歡迎法庭判決,李指判決肯定巿民於公共空間有示威權。

案件編號:高院民事六九四──二○一三

星島日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4-27 07:50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