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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簡炳墀上訴終院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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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7-19 00:51:3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鄉選舞弊案 服完刑求脫污名
【明報專訊】5屆冠軍練馬師簡炳墀2011年出戰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以13萬元「金牛」現鈔爭取一名村代表支持,被裁定舞弊罪成囚14周。在高院上訴失敗的簡已服刑完畢,但仍鍥而不捨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力求洗脫污名,惟終院昨聆訊個多小時後拒絕批出許可。

終院僅聆訊個多小時
75歲的簡炳墀早前於高院上訴時,新近成為冠軍練馬師的徒弟葉楚航等人紛紛到庭支持,昨日則「人丁單薄」,只有任職大律師的兒子簡永輝陪同。簡炳墀得悉被拒發終審上訴許可後,匆匆架起「黑超」離庭,未有回答問題,僅提醒在場拍攝記者小心。

代表「食力簡」的資深大律師黃敏杰昨提出兩點理據,再次質疑舉報他的控方證人、村代表廖富壽的口供矛盾,並不可信。廖向廉署提供的書面供辭和上庭作供,對收款時間及現鈔有否放入膠袋內的說法有矛盾,亦與廖妻的供辭內容有出入。黃認為這些問題屬案中關鍵,但原審裁判官黃汝榮接受廖的說法,卻未有解釋原因。常任法官陳兆愷回應時坦言證人供辭時常出現分歧,採納與否由主審法官判斷。

質疑「收錢」村代表口供矛盾
關於本案的130張千元鈔票賄款,警方只驗出一個指模,未能核實身分。黃昨指原審時辯方傳召指模專家,以5張渣打銀行千元鈔票作「數錢」實驗,有兩張鈔票驗出留有指模,按此機率,廖氏夫婦供稱曾數算該130張千元鈔票,不可能沒有留下指紋,否則便是兩人謊稱曾經數錢。黃認為這是本案關鍵之一,但原審裁判官同樣未有處理。首席法官馬道立卻坦言沒有證據提及2人確實如何數算鈔票,無從評估2人留下指模的機會。

簡被裁定11年2月27日向廖富壽提供13萬元賄款,干犯舞弊。廖收到賄款後向當時鄉委會主席侯志強求助,最後向廉署告發。終院押後解釋判決理由。

【案件編號:FAMC64/12】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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