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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肛交片勒索 歌手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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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6 01:0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男子庭上拍照被票控

【明報專訊】男歌手與在同志交友平台認識的網友在家中肛交,事後卻訛稱母親「喺櫃度裝咗針孔鏡頭」拍下片段,指網友或涉非法性交,藉此三度向網友勒索共25萬元,網友戶口被「榨乾」至剩兩位數結餘。歌手經審訊後,昨被裁定3項勒索罪成。開庭前庭內一名男子疑公然用手機拍攝,警方稍後會向他發出傳票。

21歲被告梁迪斯(又名梁家進)報稱歌手,曾以藝名梁柏廷(Jero)出道。至於曾在梁開設的時裝店工作、為同案共犯的女被告何美嬌(21歲),則被裁定兩項勒索罪成。

官稱「多嘢做」 庭上拍照交警處理

開庭前,一名坐在公眾席後排的李姓男子(30歲),突然用手機拍攝法庭情况,被坐在犯人欄內的梁迪斯發現,梁即時通知其律師。法官葉佐文得悉事件後,要求通知警方,並叫李留在法庭直至警員到場。主控官曾提出法官可即場處理事件,但法官指「呢排太多嘢做」將事件交由警方處理。

據悉,警方在李的手機起回一張庭內照片,但照片沒拍攝到梁迪斯。李姓男子其後聲稱拍照只想向朋友證明他身處法庭,他否認是梁迪斯粉絲,並說「影完先知」法庭內不准拍照。他其後被帶返灣仔警署調查。警方發言人表示,稍後會向男子發出傳票,案件列求警調查。

被告反稱遭網友「雞姦」

案發去年2月10日至22日。當時19歲的梁迪斯早前辯稱,當日是事主X(23歲)「雞姦」他,故自願借錢給他,後來X因為想擺脫他,而指控他勒索。法官認為梁迪斯砌詞狡辯,指梁當日相約X到家中獨處,又叫X進入其睡房,明顯是有心鋪排要與X發生親密關係。而X若非被勒索,亦不會到處借錢。案件將於下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DCCC106/13】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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