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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聞] 中央新規:局級出差住標間坐經濟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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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7 02:37: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今年1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實施新規,其中住宿費、夥食補助費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分地區設定標準,目前尚未規定具體數額;交通費用方面,司局級只能坐飛機經濟艙;而市內交通費用則每人每天80元。

昨日,財政部發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2013年9月以來,中央已經陸續出台了關於會議費、出國經費、培訓費等多個開支管理新規。


住宿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

《辦法》規定,差旅費標準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及消費水平變動情況適時調整。出差人員應當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選擇安全、經濟、便捷的賓館住宿,並且按規定標準自行用餐,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

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用公務卡結算。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不得報銷住宿費以及城市間交通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嚴禁變相旅遊接受禮品

辦法規定,中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出差必須按規定報經單位有關領導批準,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變相旅遊,嚴禁異地部門間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

出差人員不得向接待單位提出正常公務活動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間接受違反規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遊覽和非工作需要的參觀,不得接受禮品、禮金和土特產品等。


將查處多報費用等行為

凡是出現以下六種行為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單位無出差審批制度或出差審批控制不嚴的;虛報冒領差旅費的;擅自擴大差旅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的;不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的;轉嫁差旅費的;其他違反本辦法行為的。

有這些行為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規資金應予追回,並視情況予以通報。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報請其所在單位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辦法》要求,各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強化對所屬預算單位的監督檢查,自覺接受審計監督。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中央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辦法規定的行為,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具體經費限定

城市間交通費

部級:可坐火車軟席、高鐵商務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司局級:可坐火車軟席、高鐵一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一等軟座;輪船二等艙;飛機經濟艙

其余人員:只能坐火車硬席、高鐵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

住宿費

部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普通套間

司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單間或標準間

夥食補助費

財政部分地區制定夥食補助費標準。

出差人員應當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用餐的,應當向接待單位交納夥食費。

市內交通費

市內交通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幹使用。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向接待單位或其他單位交納相關費用。


近期出台的開支管理新規

1. 會議費新規

2013年9月,財政部發布辦法規定,以黨中央和國務院名義召開的會議,每人每天660元;各部委召開的會議為550元。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2. 臨時因公出國經費新規

2013年12月,財政部、外交部發布辦法,要求嚴格控制出國團組、國家數和天數。同時,住宿方面,廳局級幹部須住標間。辦法將於2014年1月20日起執行。

3. 培訓費新規

2014年1月,財政部、中組部、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辦法,規定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標準控制。綜合定額標準是培訓費開支的上限。超過15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80%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度約束國家機關花錢

隨著財政收入增速的放緩,財政收支矛盾進一步凸顯。2013年,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的一般性支出統一按5%比例壓減,其中重點是壓減了辦公樓和業務用房建設及修繕支出、會議費、辦公設備購置費、差旅費、車輛購置及運行經費、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經費等支出。

改革差旅費管理辦法無疑是壓縮差旅費支出的必經途徑。此次修訂差旅費管理辦法的大方向是壓縮差旅費相關支出。事實上,2013年以來,我國已先後出台了與會議費、臨時因公出國經費、培訓費等一系列開支相關的管理新規,從制度上約束中央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花錢行為。

在總量壓縮差旅費預算的基礎上,有關差旅費標準問題也是社會關注的焦點。

差旅費主要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等。一直以來,差旅費標準過低成為各界討論的焦點話題。我國目前執行的仍是2007年制定的出差標準,以住宿費為例,副部級幹部600元每人每天,司局級幹部300元每人每天,處級及以下幹部150元每人每天。

專家指出,符合時宜的差旅費實際上會減少差旅費的浪費。而過低的標準也成為各種差旅費管理亂象的原因之一,包括虛開發票、挪用其他經費以及上級向下級轉嫁費用等違規違紀行為。


標準可提高管理須嚴格

此次出台的新規中,就最重要的住宿費、餐費兩個方面,財政部並未確定具體的數額,而是明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市場價格、消費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會城市、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報財政部,經財政部統籌研究提出意見反饋地方審核確認後,由財政部統一發布作為中央單位工作人員到相關地區出差的住宿費限額標準。夥食補助費標準也分地區制定。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曾康華表示,150元/天的標準在一些大城市已很難入住。在費用不夠的情況下,支出普遍超標已成為現實。比如,審計署2013年6月發布的審計報告就披露,有的部門一年超支出國費上千萬元。同時,由於各地經濟水平不同,根據地區制定標準是可行的,比如北京上海這樣的地方,與一些二三線城市相比,執行同一個標準確實存在問題。

曾康華認為,與其讓這些規定變成一紙空文,不如修改標準,予以提高,與實際相符,然後嚴格管理,更能節約資金。在修訂過程中,要注重監督機制的制定。


此前機關差旅費如何規定?

根據財政部2006年《中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住宿標準(每人每天)副部長級600元、司局級300元、處級以下150元。夥食:每人每天50元。交通、通訊等雜費每人每天30元。財政部曾表示,照此標準,中國機關人員出差費用標準遠低於美官員。

住宿標準:副部長級人員住套間,司局級人員住標準間,處級以下人員兩人住一個標準間。

交通費:副部長以及相當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車軟席或輪船一等艙、飛機頭等艙。

夥食補助費:出差人員的夥食補助費按出差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幹,每人每天50元。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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