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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 洪磊回應王霜舟未獲延長簽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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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31 17:50: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31日,回應白宮發言人對《紐約時報》記者王霜舟,因為未獲延長簽證而被迫離開中國一事感到非常失望時表示,中方一貫根據中國法律和規定處理外國駐華新聞機構和記者的有關問題。

洪磊指,王霜舟曾是美國《時代》周刊駐華記者。去年5月,他與《時代》周刊解除僱傭關係,不再擔任該周刊駐華記者,隨即向中國外交部提交離職證明,並交回外交部新聞司頒發的外國常駐記者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他的常駐記者簽證也已失效。隨後,《紐約時報》向中方提交了派王霜舟任駐京記者的申請,中方迄未批准。但在不具備《紐約時報》駐京記者資格情況下,王霜舟並未向中方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簽證或居留證變更登記,而是繼續持原有居留許可入出境。這違反了中方有關法律和規定。

洪磊還指,關於《紐約時報》為王霜舟申請常駐中國記者資格的問題,當局正在依法依規審理過程中。

洪磊表示,去年年底,《紐約時報》與當局聯絡,表示王霜舟還有一些事務需要留在中國處理。中方本著人道原則,給予王霜舟30日居留簽證。這也體現中方對外國記者提供的便利。所以,根本不存在王霜舟被中方「驅逐」或「被迫」離境的問題。

洪磊指出,美方不顧中方多次交涉,罔顧事實,發表有關聲明。中方對此表示不滿,不接受美方無理指責,要求美方尊重事實,謹言慎行,多做有利於促進兩國媒體交流、增進雙方相互理解的事。

洪磊續表示,中方將一如既往地歡迎外國記者到華採訪,依法保障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的合法權益,並提供便利。同時,當局希望外國記者恪守職業準則,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客觀、公正報道。中方也將一如既往地依法管理互聯網。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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