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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香港或將考慮修法保障內地人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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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16 16:49: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用‘蝗蟲’這樣的字眼有藐視和歧視的意味,” 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周一嶽說,香港是多元共融社會,尊重不同人士包括少數族裔及內地人,如果歧視內地人情況持續惡化,有必要修改現行歧視條例,以保障內地人不受歧視。

周一嶽15日在位於太古城中心的平等機會委員會總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明確表示將於今夏檢討歧視條例時,會就是否將“反歧視內地人”納入條例咨詢公眾意見。如果多數人認為應該納入,平機會將把相關意見寫進建議書供特區政府參考。

他強調,至於是否修法,不是平機會能決定的,“我們只是提供這麼一個考慮或建議”。

周一嶽說,近年來少數香港人特別針對新移民或者內地遊客作出一些歧視行為或言論,由於當前歧視條例並未包含對於這群人的歧視,因此平機會沒辦法處理關於歧視內地人的民事訴訟或者案件。

他認為,如果歧視內地人的情況持續惡化,有必要修改現行的歧視條例,將包括內地人在內的不同身份、來源地的人士納入,以完善現行法例。至於什麼才是必要時候?他回應說,咨詢期間的公眾意見是一個標準,如果多數人都認為有必要,就可以考慮修法。

目前內地遊客來港受到歧視該怎麼辦?周一嶽提醒說,如果內地人在港期間受到較差待遇,可以向消費者委員會或旅遊發展局等部門投訴;如果認為有關行為涉嫌嚴重中傷,可以報警。

“加強相互了解,碰到糾紛應該用平和的心態去處理,而不是歧視的心態。”周一嶽這樣給出兩地糾紛的解決之道。

今年2月,針對有市民在尖沙咀廣東道辱罵內地旅客事件,周一嶽曾表示,明白大量旅客影響香港市民生活,但不應用中傷或侮辱性言詞對待無辜遊客,市民可以提出建設性建議改善旅遊設施,沖擊並不公道。

他表示,平機會曾研究示威人士提到“蝗蟲”等字眼在法律上是否帶種族中傷含意,認為若問題惡化,便要積極檢討現有法例,而法例屬於民事,但可提出賠償,有一定阻嚇力。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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