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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性婚姻」爭議大 二讀辯論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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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23 16:43: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當局昨在立法會動議恢復婚姻修訂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條例草案訂明已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須被視為變性後的性別,並可與異性結婚,但大多數議員均表示反對,有人擔心影響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並將婚姻制度無限演繹和伸延,扭曲和衝擊社會制度和價值的認知,最終大比數否決有關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於立法會動議恢復二讀辯論《2014年婚姻(修訂)條例草案》,表明由律政司司長出任主席的「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目標在大約兩年內發表首份諮詢文件。而終審法院去年就W案作出終極裁決,已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人士應被視為變性後的性別,並可與異性結婚,命令於今年七月十七日生效,政府有責任以《條例草案》,更新《婚姻條例》及《婚姻訴訟條例》的條文。

發言的大部分議員均反對草案二讀,身為《條例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議員葉國謙表明反對,因為在傳統中國人社會,他不認同將婚姻制度作無限演繹和伸延,會扭曲和衝擊社會制度和價值的認知。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則批評,條例草案要求跨性別人士須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才能以新性別享有婚姻權利,逼使他們接受高風險和有機會致命的手術,猶如酷刑,或違反人權,質疑政府是就W案的裁決中「僭建落閘」。新民主同盟議員范國威則要求政府制訂全面的性別承認政策,非小修小補。

黎棟國逐一反駁,指終審法院已清晰表明W案與同性婚姻無關,W小姐的情況屬於「易性症」,與同性戀不同;又指W小姐是一名已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士,政府絕無在終審法院判決之上另加任何「條件」。

立法會最終以十一票贊成,四十票反對,五票棄權,否決《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政府發言人對此感到失望及遺憾,但明白議題複雜及具爭議性,故採用「雙軌並行」的方式,一方面提出《條例草案》,一方面成立工作小組,強調政府就性別承認的有關工作不會就此結束,《條例草案》被否決不影響完成整項變性手術的人士所享有的結婚權利。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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