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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港通「加油」 兩地股民暫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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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5 10:24: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滬港通「一一一七」號列車,鐵定下周一準時開車,市場關注的「棘手」問題——資本所得稅終於解決。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證監昨日聯合發布通知,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港股所得,三年內暫免徵收個人資本所得稅(即買賣港股獲利的稅項)。同時宣布,香港投資者透過滬港通買賣A股,亦暫免利得稅。有關規定,掃清滬港通開車前的最後障礙。


港交所歡迎三大財經部委的滬港通稅務問題聯合通告,並認為新規釐清重要事項,為下周一滬港通的啟動帶來正面訊息。亞洲證券業和金融市場協會(ASIFMA)董事總經理Nick Ronalds表示,資本利得稅的豁免消除了投資者和證券商的疑慮,若沒有釐清稅項問題就推出滬港通,對投資者是個主要障礙,而現在相關風險和不確定性被化解。


財政部、稅務總局及中證監的通知明確,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同時對其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根據現行稅制規定予以明確。


根據內地部本的通知,本月十七日即滬港通開車日起,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轉讓差價所得,暫免徵收所得稅;對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單位和個人)通過滬港通買賣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價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通知同時規定,對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等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暫免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早在九四年曾宣布,對股票轉讓所得暫免徵個人所得稅,及後稅務總局一直表示,對開徵資本所得稅沒有時間表。期間雖然學術界不斷討論開徵資本所得稅的利弊得失,但國內資本市場一向是「談稅色變」。業內人士直言「誰提徵稅誰捱罵,股市不活躍的話,不但收不到所得稅,還會推低股市。」


對於QFII等海外機構的資本利得收益是否徵稅,自二○○三年以來監管當局一直沒有明確說法。


在政策未明朗之前,QFII機構或RQFII管理人一般按業內默認的10%來預提資本所得稅。


另外,中證監昨天表示,中國A股公司供股時,亦需通過滬港通向香港投資者供股。由於技術系統原因,滬港通開通初期,內地股民無權參與港股超額供股,即按原股東比例內供股。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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